张采萱和秦肃凛回家后,立时就拿了粮食送去了,还带了一床被子过去。
骄阳已经快要两岁,走路越发利落,又踩得稳,不容易摔跤,可能也是因为这个,他尤其喜欢跑,张采萱每天都要刻意注意着院子大门,不能打开,要不然他自己就跑出去了。
药童瞄她一眼,低下了头,耳朵都有点红了。
秦肃凛听到动静,立时就过来了,他平时就严肃,此时面无表情,眼神沉沉扫一眼平娘,垂眼去张采萱的脖颈,好在天气冷,脖颈只露出来一点,入眼一条红痕肿起,还有几点冒着血珠,他有些心疼。不看妇人,看向一旁的村长,村长,死者为大,他们无论因为什么都不该这这里动手伤人,依我看来,她来根本就不是帮忙的。
比起村里普通的蓝布或者花布,抱琴那块粉色的显然要好看得多。
买东西嘛,就没有女人不喜欢的,张采萱指着不远处的骄阳,你看着骄阳,我去看看。
平娘挣脱,回身怒道:拉我做什么?本就是进防应该得的, 别说房子,就是一砖一瓦,一个破碗,那都是进防的, 今天谁也别想拿走。
周围还有人和他们同路,张采萱几不可见的点了下头,只道,骄阳还小。
衙差带着粮食走的当日午后,又有人扛着锄头拿着刀上了西山。两百斤粮食,可以说家中的舀粮食的那碗上沾着的都刮了下来,如果不想办法,真就只能吃煮青菜了,说难听点,以前夏天青菜多的时候,猪也是这样吃的。